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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望湖园架空层部分房屋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2025-08-07       

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浙财资产[2022]154号)及有关规定,就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望湖园架空层部分房屋招租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以平台生成编号为准

二、项目名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望湖园架空层部分房屋招租

三、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标的概况

1.本次招租范围(标的)为: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望湖园架空层部分房屋。

标的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环城东路168号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校内望湖园架空层,现为空置状态,建筑面积约为700平方米,层高3米。

2.标的现状:空置状态。房屋内部分墙面抹白灰,部分地面抛光砖地面,部分顶棚抹白灰,地弹簧玻璃门、卷闸门,铝合金窗,室内水、电、照明等配套设施到场但不齐全,以上装修部分已使用10年,需要重新装修。装修及设施设备、面积等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踏勘现状为准(踏勘联系:0579-82173815,工作日8:00-16:00)。

3.租赁期限:5年2025年9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整个租期不论实际是否足日,按五整年计。

4.本项目不涉及装修免租期。年租金不递增。

5.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承租人。

6.招租说明表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经营业态

最低限价     (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望湖园架空层部分房屋

700

仅限超市经营

40

5

备注:

1.院内日常在校学生为7000人左右,实行封闭管理。校园内已开设有一家约700平方米的超市,多点位自动售货机,另外还有师生服务中心、美食城等经营场所,投标人须充分实地勘察和了解。

2.标的房屋/场地二次装修施工、经营所需配备设施设备、水电卫改造(水电表安装、水电线路、排水管道等)、收银系统、一卡通线路、监控设施等重新部署工作由中标人(承租人)自行负责,一切费用和责任自担。

3.标的经营范围仅限超市经营经营商品中必须有粮油、调料、奶制饮料等,且必须设扶贫指定农产品售卖专柜。可经营包装食品、粮油、调料、饮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小礼(饰)品、水果、服装等,且经营的商品80%以上须与金华市区世纪联华(双龙店)或福泰隆超市(宾虹)所经营的商品相一致。以上经营范围的划定,招标人享有最终解释权不影响招标人今后对校内其它经营服务用房做相同或相近业态的合理规划。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曾被列入失信名单但已完成信用修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仍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jhygcg.com),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0点至2025827日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

4.未通过以上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在完成保证金转账后,及时查看报名界面保证金状态,显示“已支付”则表示保证金汇款和匹配成功。

、投标截止时间和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82814时30分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天14:0014:3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收。

、标书异议和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202582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线下纸质邮寄、递送或平台在线)向招标人或交易机构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2.招标人或交易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答复、更正等,将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发布。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82814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一、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投标人报名成功或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并不代表已获合格投标人资格,经评标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被确定为有效投标人,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一切与投标有关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2.金华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www.jhcqjy.com/);

3.浙交汇平台金华分中心(https://www.jhcqpt.com/).

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交易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交易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招标人或交易机构对招标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本项目不针对中标人另外收取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后勤资产管理部  联系电话:0579-82173815 周老师

2.交易机构信息: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9-82050556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纪委办  联系电话:0579-82173598 宗老师